案件来源。某市检察院认为涉“两车”事故占比大、伤亡率高,有必要与行政机关联动治理,遂依职权进行审查。
调查核实。某市检察院审查发现,相关事故中“两车”骑乘人员普遍存在未佩戴或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佩戴质量不合格的安全头盔等问题,且通常伴随无证驾驶或驾驶无号牌“两车”以及饮酒、超速、超载等违法驾驶情形,特别是一些老年、未成年骑乘人员对交通法律法规不了解,未做到“知危险、会避险”。
检察建议+调研报告。2023年6月,某市检察院向甲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大涉“两车”交通违法行为执法力度。同年7月,向乙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大涉销售不合格安全头盔及旧国标安全头盔违法行为执法力度。为进一步推动检察建议落地见效,某市检察院向市委、市政府报送调研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肯定。
监督结果。甲单位开展为期6个月的“两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协同其它单位加强对“两车”销售、维修、改装等环节的监管,加强对代驾等重点行业的骑乘人员的教育引导。
乙单位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安全头盔产品违法行为;督促安全头盔产品销售单位签订《安全头盔产品质量安全公开承诺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安全头盔产品质量有关知识,引导消费者购买合格安全头盔产品。2023年7月以来,共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6次,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对115家安全头盔销售单位进行检查,依法没收不合格头盔632个,下架旧国标头盔918个。
某市人民政府出台道路交通安全宣防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推进常态化制度化治理“两车”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两车”交通违法行为。近期,经上级部门抽查,某市辖区内“两车”骑乘人员“戴盔率”大幅提高,辖区市场未发现销售不合格或旧国标安全头盔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