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丰县检察院院快速批捕了一起破坏基层选举的寻衅滋事涉恶案,依法批捕三名犯罪嫌疑人,该案正在审查起诉中。
刘某根欲竞选村主任,在2018年3月9日海选时,邀请刘某群去帮其拉票,村民在投票过程中,有一村民填了四张选票,刘某群抢过选票见不是选举刘某根,便以未到时间提前发票为由,将四张选票撕毁,干扰村民选举。同年3月19日晚21时许,刘某根为了得到村书记肖某军的支持,邀集刘某群和刘某香踢门进入肖某军家中,采用言语胁迫、语言暴力等手段威逼肖某军帮其拉票,肖某军拒绝了他们的要求。然后,三人就驾车到刘某丰家要其帮忙拉票竞选,砸门进入后,见刘某丰不同意,就将刘某丰推倒在地,用椅子和凳子对其殴打,并将前来拉架的毛某英(刘某丰妻子)砸伤,刘某丰躲到卧室后,三人就将他家客厅的东西和大门砸坏。经鉴定:刘某丰和毛某英的伤势均为轻微伤,刘庆丰家被砸毁物品价值一千元。另查明:刘某根和刘某香二人曾因犯抢劫罪和盗窃罪被判处刑罚。
这是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院办理的首例破坏基层选举的涉恶案件。我院启动快速办理机制,彰显了检察机关打击“村霸”恶势力、维护基层政权稳定的决定和魄力,我们将提高执法效能,为加强和巩固当地基层政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