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安全生产案件第一线,对重大安全生产案件依法介入,做实引导侦查取证,夯实案件证据基础。
□重视从案件中发现行业监管存在的漏洞问题,“抓早抓小抓苗头”,积极运用检察建议这一重要监督方式,向相关部门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督促其完善监管制度,加强执法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头系着社会大局的稳定与发展,是须臾不可放松的重大责任。2022年以来,山西省检察机关在最高检、山西省委的领导下,深入扎实推进落实“八号检察建议”,高质效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加强执法司法监督与配合,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以坚实的法治力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激活监督质效引擎,织牢安全生产法网
山西省检察机关聚焦监督关键环节,既紧盯问题末端精准发力,又着眼风险前端提前布防,双管齐下推动安全生产监督走深走实。
抓末端,治已病,监督巩固证据。山西省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将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安全生产案件第一线,对重大安全生产案件依法介入,做实引导侦查取证,夯实案件证据基础。如办理台骀山冰雕馆重大火灾事故案中,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依法介入,提出侦查取证意见130余条,公安机关全部采纳,后检察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罪名依法对韩某林等12人提起公诉,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判处12名被告人相应刑罚。
抓前端,治未病,注重检察建议。山西省检察机关重视从案件中发现行业监管存在的漏洞问题,“抓早抓小抓苗头”,积极运用检察建议这一重要监督方式,向相关部门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督促其完善监管制度,加强执法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刑事检察部门在监督办案中,就安全事故背后的监管漏洞和安全隐患,制发检察建议120余件。在公益诉讼方面,山西省检察机关立足职能,依法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2300余件,通过诉前磋商、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交通运输、建设工程施工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问题整改落实。对经督促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起诉讼。检察机关以多角度多方面监督质效的提升,织牢了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的细密法网。
守正创新制度建设,助推系统治理进程
山西省检察机关深刻认识到提高监督质效只是手段,推动安全生产领域的系统治理才是根本目的,为此守正创新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立应邀参与事故调查工作机制。全省各级检察院根据政府及其授权部门的邀请高效及时参与事故调查。2023年精诚矿业瞒报事故、永聚煤矿火灾事故发生后,山西省检察院应省政府邀请,第一时间派员参与事故调查,通过查看现场、审查行政证据、与技术专家沟通研讨等方式分析论证刑事追责范围,为调查工作开展、刑事责任确认、证据收集等提供支持,并为后续批捕起诉奠定坚实基础。
建立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山西省检察院制定印发了《重大犯罪案件挂牌督办工作规定》,组建专业指导团队,对重大安全生产案件开展实质性指导,挂牌督办了大红才铁矿透水事故案、精诚矿业瞒报事故案等5件案件,其中4件已判决,所提量刑建议均获法院采纳。永聚煤矿火灾事故发生后,最高检第二检察厅挂牌督办,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亲自指挥,6次组织召开案件调度会议,山西省检察院3次前往案发地与市、区院共同研判涉案人员责任,确保案件质效。
深拓协同联动通道,强聚工作奋进合力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多部门多领域,需要各方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山西省检察机关致力于打造多方同频共振、协同发力的法治保障格局。
高度重视公检法三方协同配合。2023年12月,山西省检察院联合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会签了《关于建立常态化刑事司法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意见》,促进沟通协调制度化规范化。2024年,山西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就精诚矿业瞒报事故案、永聚煤矿火灾事故案开展会商3次,应省公安厅邀请参加了呼北高速重大交通事故案论证会。2022年以来,山西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公安机关案件研讨,多次开展检法专题会商。如,在办理永聚煤矿火灾事故案中,检察机关与两级公安机关共同组织了10余次案件会商会议,研究案件定性、强制措施等问题。
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山西省检察院联合应急、交通等行政执法单位会签《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明确安全生产案件行刑衔接的职责分工、线索移送程序等。如办理宋某、石某、张某涉嫌危险作业案中,检察机关全面审查,综合考虑犯罪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将线索移送应急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已对3人作出行政处罚。
凝聚防范风险保障安全共识。山西省检察机关主动与各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协作机制,积极参与安全事故风险防范工作。2024年初,山西省检察院紧跟省安委会部署,制定了《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全省各级检察院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分工,全力为服务安全大局提供司法支持。2025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全省各级检察院聚焦主责主业,深度参与地方安委办组织的现场咨询活动百余场次,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千余次,有效普及安全法律知识,凝聚防风险共识。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关乎社会稳定与人民福祉。山西省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领域多管齐下,未来也将持续发力,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筑牢安全生产法治防线,为守护三晋大地和谐安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检察力量。
(作者单位:山西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