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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护未在行动】预防校园欺凌,护航快乐成长
时间:2024-03-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建立和谐校园

预防校园欺凌


青年护未在行动


为有效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3月21日下午,永丰县人民检察院青年护未队法治宣讲员来到瑶田小学开展“远离欺凌 快乐成长”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治宣讲员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如何预防校园欺凌”三个方面内容,通过现实发生的校园欺凌案件,引导同学们明确校园欺凌和一般社交矛盾的区别;通过互动游戏,让同学们直接体验欺凌者、被欺凌者和旁观者的不同心理感受;通过观看动漫视频和学习自护口诀,帮助同学们树立勇敢保护自己的信心。活动还设置了有奖问答,同学们积极踊跃参与。宣讲后,法治宣讲员给同学们发放了未检法治宣传册,获得了良好的效果。


检察官有话说

学生校园欺凌事件屡见报道,一些校园欺凌暴力案件给受害学生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而实施暴力的学生及其家庭也面临高额的人身损坏赔偿,这些学生如果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管理和教育,非常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什么是校园欺凌

发生校园欺凌将承担怎样的后果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01
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02
发生校园欺凌将承担的后果

学生:学生实施欺凌、暴力行为,从情节严重程度、涉嫌违法犯罪程度不同,可能面临以下后果:短期内停课隔离在家反思;按照校规校纪对欺凌者进行处分;向受害者道歉和赔偿;经学校申请,教育部门和专门教育委员会审批,被转入专门教育学校就读;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被移送少管所收教;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因发生欺凌暴力问题,社会关注并造成不良影响,将会被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纳入考核,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可能被撤职、免职;因履行校内安全责任不到位被学生家长追究民事连带责任;因未履行校园安全主体责任,造成恶性案件发生,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因玩忽职守被追究治安、刑事责任。


家长:子女因实施欺凌暴力行为被行政处分、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轻则短期停课影响学习进度,严重的不能在原学校继续完成学业,受到治安、刑事处罚后将终生受到影响,断送前程。因子女故意伤害,承担抢救、治疗费用、对方家长误工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等综合高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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