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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永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永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6日在永丰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红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永丰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打造弘扬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检察高地为统领,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主动融入大局,积极服务永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在各项中心工作推进方面扎实作为。联合县扶贫办、县发改委出台《永丰县第一批重点易地扶贫搬迁预防监督项目挂牌督办工作实施方案》,着力预防和惩治易地扶贫搬迁重大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等职务犯罪。开展精准帮扶工作,选派两名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干警任君埠乡小别村、陂头村两个村“第一书记”,自主筹措5万元并争取帮扶资金120余万元用于新修河堤、公路、发展产业等,大大改善了村民生产生活环境。积极协调帮扶君埠乡陂头村美丽乡村建设,参与改造完成了陂头村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积极参与恩江北岸拆迁工作、“三城同创”等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效果。

在参与和加强社会管理方面积极作为。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坚持每季度对各乡镇开展巡查,协助基层组织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帮教。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口头和书面提出检察纠正意见10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件。开展提高群众满意度大走访活动,定期对塘仔角社区开展“红袖标”巡逻活动,每月坚持对塘仔角社区开展走访。积极在全县各类工程项目中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提供相关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2次。选派精干干警2名分别入驻县工业园北区法治服务中心和县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勇于作为。积极参与重点企业治安环境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发生在企业的盗窃、抢劫等犯罪案件,重点打击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阻工揽工行为。督促17名员额检察官与工业园区企业结对,定时开展走访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选派非公经济“第一书记”一名,与县工商联出台《永丰县人民检察院、永丰县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加强协作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推进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在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方面努力作为。开展生态检察深化年活动,依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环境、危害生态的刑事犯罪。2017年,我院共受理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30件,依法对40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与国土、环保等部门建立健全联系协调机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监督,办理生态环境领域督促履职案件6件;积极探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摸排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条,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积极探索补植复绿机制,对被毁坏的植被采取恢复措施。

二、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平安法治永丰建设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21件15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91件116人,对证据不足,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犯依法从宽处理,不批准逮捕30件38人;全年共受理起诉案件164件250人,提起公诉139件222人,不诉案件22件24人,所有不诉案件均进行了风险研判和评估,对犯罪情节轻微的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本着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跟踪考察后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年共查处职务犯罪案件5件19人,大案率100%,其中贪污案件2件14人,受贿1件1人。渎职案件2件4人(并案侦查2人)。在市县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与纪检、公安等部门联合将潜逃20年之久的刘洪大追捕归案,受到了市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书面表扬。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受邀到县地税局、陶唐乡等单位及全县新任科级干部培训班就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进行授课;开展“预防邮路”专项活动,《永丰县人民检察院 以人民的名义守护您》微信公众号文章向10万人推送,受到群众好评。2016年预防年度报告、农村基层组织预防职务犯罪调查报告得到县党政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一是强化立案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2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3人。二是依法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纠正遗漏罪行1件1人,纠正漏犯11人;向公安机关发出6份《纠正违法通知书》,采纳并已纠正;刑事案件抗诉2件2人。三是认真履行纠正漏捕职责,已办理纠正漏捕案件2件2人。四是认真执行对刑罚变更进行检察监督,提出纠正意见3件。五是依法监督生效裁判,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向审判机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所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诉讼监督检察建议均被采纳。

  三、维护群众利益,加大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法律监督力度

  认真办理涉及民生的案件。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提升群众的安全感。积极主动实施救助,将救助的关口前移至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研究制定了《永丰县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流程》,确保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能够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依。全年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2人,申请救助金11.5万元,已发放救助金6万元。

积极回应群众涉检诉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开展便民服务,倾听民情民意,不断提升信访处置能力。推行“四心”(耐心接待、细心听取、真心帮助、公心处理)信访工作法,全年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117件,受理举报线索43件,开展举报初核案件43件,其中移送立案5件。认真开展涉检信访专项排查化解工作,制定了《永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涉法涉诉矛盾排查化解攻坚年活动工作方案》,并坚持按周上报矛盾纠纷排查周报表,每月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登记台账,全年发现排查涉检矛盾2件。

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2017年,我院共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92件,案件程序性信息导出率154%。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0条,其中职务犯罪案件重要信息26条、社会广泛关注的普通刑事犯罪案件重要信息74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率551%;公开法律文书173份,公开率100%。接受律师案件咨询32人次。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强化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的思想教育,做到思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每季度一专题,坚持每季度一位院领导给干警上党课;每个月定期开展“党员活动日”专题学习活动,时刻紧跟党的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以党的建设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继续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健全干警教育培训档案制度,切实提升教育培训质效。以提高全体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为目标,坚持定期开展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学习,2017年度共安排干警33人次参加各类培训班30期。年内新招录1名检察干警,选调了3名检察干警,为检察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

树立先进典型。2017年4月17日,我院公诉科长谢登明,因连续忘我工作,积劳成疾,突发重病,经全力救治无效病逝,年仅42岁。他是我院弘扬井冈山精神、开展“一树两强”活动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新时期党员干部的优秀代表,他的事迹具有鲜明时代性,是新时期好干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标准的生动体现。省委鹿心社书记、赵力平部长等领导分别做了批示,省、市检察院,永丰县委、县政法委分别下发通知发起向谢登明同志学习的号召。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及中央驻赣媒体纷纷报道了谢登明同志的先进事迹,并在永丰开展了“向谢登明同志学习”采访活动记者见面暨座谈会,江西手机报进行了现场直播,十多万人点击观看。谢登明同志被省检察院追授二等功,被市检察院追授三等功,并被追授为“2017年第2期‘吉安好人’”(全市道德模范敬业奉献类)、 县优秀共产党员、县优秀政法干警。

加强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持续纠正“四风”正党风。开展“担当实干、马上就办”作风提升年主题活动。强化检务督察,不定期组织纪律作风学习教育活动,传达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和述职述德述廉述法等制度,促进了单位内部风清气正。

五、稳步推进改革,将两项改革落到实处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改革的核心。2017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一是开展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在经过动员部署、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核等11个遴选程序后,我院共遴选员额检察官18人,为进一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司法队伍,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开展“大部制”改革。将原有14个内设机构,整合为“五部一室”,同时将全院干警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机构大幅精简,配置更加合理。三是着力加强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建设。开展了员额制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评定及晋升工作,完成了工资套改,核定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奖金总量。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党中央领导下进行的一项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按照监察体制改革统一部署,我院全力配合做好反贪、反渎、预防三个部门干警的转隶工作,完成了转隶干警的谈心谈话、档案审查、干警现实表现评价等工作。此次人大会前,三个部门11名干警已全部转隶到纪委、监察委上班。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长期以来一直支持我院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代表、委员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认真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同时还加强了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和指导检察工作,通过座谈、请示汇报、人大会期间派干警听取人大代表评议检察工作报告等方式,广泛征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结有关议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2017年11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永丰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获得了良好评价。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主动邀请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对检察工作进行评议,全面地实事求是地向政协汇报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并逐项进行落实。通过检察门户网站、永丰检察微信公众号、永丰检察新浪微博等,加强和改进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工作,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和“法律六进”等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各位代表,一年来永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永丰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院检察工作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也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主动服务大局的措施还不够实,效果有待加强;在一些领域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公益诉讼开展有待加强。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2018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打造弘扬井冈山精神的检察高地为统领,强化检察监督,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我县建成全省“工业强县、农产名县、美丽家园、民生永丰”和实现全面同步小康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丰篇章。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院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部署和推进,认真落实党组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制度,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进一步树立检察工作人民性的发展思想

深刻领会和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更加自觉保障国家政治、政权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平安法治永丰建设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增加人民群众安全感。推进生态检察工作常态化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在服务保障绿色崛起中作出更大贡献。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等民生工程,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努力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进一步聚焦监督主责主业

坚决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强化刑事诉讼和刑罚执行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县。深入贯彻《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审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更好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

四、进一步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强化改革主体责任,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及其他各项检察改革,确保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各项部署要求在我县落地见效。积极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纪委监察委共同完善反腐败工作衔接机制,持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职能作用。

五、进一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制度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人才队伍。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作为。回顾过去,我们豪情满怀;展望未来,我们信心百倍。2018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以更加昂扬的斗志,进一步推动永丰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永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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