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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21-04-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永丰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永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永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丰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永丰县人民检察院是县级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或提出议案;对行政机关失职渎职造成国家损失的案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和提起公诉;依法对侦查和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管场所的监管活动和执行刑罚的活动实行监督;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办理检察机关刑事赔偿事项;开展法制宣传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参与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依规管理本机关人财物。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单位为县检察院。

  县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机关编制人数3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核准政法专项36人,以现有人数核准机关工勤编3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0人。以2020年10月份在册人数为准,实有人数51人,其中:在职人数38人,包括在职政法专项编人员35人、在职机关工勤人员3人;离休人员1人;现有聘用制书记员12人(其经费按项目支出进行预算安排)。另有社保领养老金的退休人员12人。

  第二部分 永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县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7013813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7013813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当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8526453元下降17.74%。下降原因是人员正式转隶(与上年预算同期比减少在职人员12人)。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县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7013813元。当年支出预算总额,比上年支出预算总额8526453元下降17.74%。下降原因同上。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一)基本支出6459813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1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678582元,比上年5856422元下降20.11%,下降原因:人员减少;商品及服务支出1286280元,比上年1622280元下降20.71%,下降原因:其中人头公用经费因人数减少而下降;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9951元,比上年118751元上升1.01%(上升原因是增加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的退休人员1人,标准1200元/人.年);其它资本性支出375000元,与上年持平。(二)项目支出554000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90%。项目支出包括:1、聘用制书记员经费504000元,按现有12人年人均42000元的标准预算; 2、检察诉讼监督支出(项目名称:公益诉讼工作经费)5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5964546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186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1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305163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312918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6%。

  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182582元(含项目支出中的聘用制书记员经费504000),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3.89%;商品及服务支出1336280元(含项目公用经费50000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9.0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9951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71%;其它资本性支出375000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3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县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7013813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支出7013813元。具体支出情况是:1、公共安全支出5964546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5.0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186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15%;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305163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35%;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312918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4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1711280元,比2020年1997280元下降14.32%。包括:(1)商品及服务支出1336280元(比上年1622280元)下降17.63%,下降原因是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12人。其中:①办公费126000元,比上年140000元下降10%;②印刷费54000元,比上年60000元下降10%;③咨询费1000元,与上年持平;④手续费500元,与上年持平;⑤水电费132000元,与上年持平; ⑥邮电费100000元,与上年持平;⑦取暖费0元,2021年无此预算;⑧物业管理费10000元,比上年20000元下降50%;⑨差旅费153000元,比上年180000元下降15%;⑩维修费100000元,与上年持平;⑾会议费8500元,比上年10000元下降15%;⑿培训费8500元,比上年10000元下降15%;⒀公务接待费76500元,比上年90000元下降15%;⒁被装购置费0元,2021年无此预算;⒂劳务费26000元,比上年30000下降13.33%;⒃委托业务费5000元,与上年持平; ⒄工会经费150000元,与上年持平;⒅福利费0元,2021年无此预算;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000元,比上年220000元下降25%; ⒇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交通补贴)260280元,上年326280元下降20.23%,下降原因:人员减少;(2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元。  (2)其它资本性支出375000元,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县检察院为保障装备发展,2020年用预测的非税收入成本补偿资金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计划采购资金375000元。预算安排采购项目:办公设备购置375000元。此项预算的资来源非税收入可能在2021年会落空。年中将按上级下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实际数额补充。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一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504000元,按现有12人年人均42000元的标准预算;二是检察诉讼监督支出(公益诉讼工作经费)5万元。两项合计资金554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具体情况,另见《绩效目标申报表(2021年度)》两表。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县检察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4.15万元,比上年31万元下降22.10%。

  1、2021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

  2、2021年公务接待费76500元。比上年90000元下降15%。我们继续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实现此项预期目标。

  3、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5000元(购置费无预算;全部为运行维护费),比上年220000元下降25%。下降原因:县检察院在2020年中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处置车辆2部,至2020年底县检察院拥有执法执勤用车6部。继续在2021年度规范和加强车辆管理,厉行节约,实现此项支出下降的预期目标。

  第三部分  永丰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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