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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0-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永丰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永丰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永丰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丰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永丰县人民检察院是县级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或提出议案;对行政机关失职渎职造成国家损失的案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和提起公诉;依法对侦查和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管场所的监管活动和执行刑罚的活动实行监督;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办理检察机关刑事赔偿事项;开展法制宣传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参与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依规管理本机关人财物。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单位为县检察院。

县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机关编制人数54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核准政法专项36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人。以2019年10月份在册人数为准,实有人数48人,其中:在职人数48人,包括行政人员45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离休人员1人。另有社保领养老金的退休人员14人。

以上行政人员45人当中,包含在2020年1月份正式转隶到县监察委的12人。县财政在2020年年内相应核减人数、核减经费。

 

第二部分 永丰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县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8526453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8526453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当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8119095元上升5.02%。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县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8526453元。当年支出预算总额,比上年支出预算总额8119095元上升5.02%。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一)基本支出7972453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3.5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856422元,比上年5650664元上升3.64%;商品及服务支出1622280元,比上年1571880元上升3.2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8751元,比上年93551元上升26.94%(上升原因是离休费当中护理费调标);其它资本性支出375000元,与上年持平。(二)项目支出554000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50%。项目支出包括:1、聘用制书记员经费504000元,按现有12人年人均42000元的标准预算;2、检察诉讼监督支出(项目名称:公益诉讼工作经费)5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7223208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4.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883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5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354506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390856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8%。

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360422元(含项目支出中的聘用制书记员经费504000),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4.60%;商品及服务支出1672280元(含项目公用经费50000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9.6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8751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39%;其它资本性支出375000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4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县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8526453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支出8526453元。具体支出情况是:1、公共安全支出7223208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4.7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883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54%;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354506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16%;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3908569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5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1997280元,比2019年1946880元上升2.59%。包括:(1)商品及服务支出1622280元(比上年1571880元)上升3.21%,上升原因是在职人数比上年多1人。其中:①办公费140000元,与上年持平;②印刷费60000元,与上年持平;③咨询费1000元,与上年持平;④手续费500元,与上年持平;⑤水电费132000元,比上年129500元上升1.93%,上升原因是水电价格调整; ⑥邮电费100000元,与上年持平;⑦取暖费11520元,比上年11280元上升2.13%;⑧物业管理费20000元,与上年持平;⑨差旅费180000元,与上年持平;⑩维修费100000元,与上年持平;⑾会议费10000元,与上年持平;⑿培训费10000元,与上年持平;⒀公务接待费90000元,与上年持平;⒁被装购置费22000元,上年无此预算,2020年预算考虑用于聘用书记员服装购置;⒂劳务费30000元,比上年25000上升20%;⒃委托业务费5000元,与上年持平; ⒄工会经费150000元,比上年80000元上升87.50%,上升原因是工会会员增加(纳入聘用人员)及支出标准提高;⒅福利费3840元,比上年下降;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000元,与上年持平; ⒇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交通补贴)326280元,上年302880元上升7.73%;(2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40元,比上年56640元下降82.10%。  (2)其它资本性支出375000元,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县检察院为保障装备发展,2020年用预测的非税收入成本补偿资金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计划采购资金37.5万元。预算安排采购项目:办公设备购置12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80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更新175000元。年中将按上级下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实际数额作追加安排。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一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504000元,按现有12人年人均42000元的标准预算;二是检察诉讼监督支出(公益诉讼工作经费)5万元。两项合计资金554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具体情况,另见《绩效目标申报表(2020年度)》两表。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县检察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1万元,与上年持平。

1、2020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

2、2020年公务接待费9万元。与上年持平

3、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万元(购置费无预算;全部为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县检察院2019年年底拥有执法执勤用车8部。鉴于2020年1月份人员正式转隶,县财政会同县检察院、县监察委同意:将县检察院车辆编制核减2部给县监察委。县检察院超编的2部车,将在2020年中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处置。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厉行节约,使此项实际支出大幅下降。

第三部分  永丰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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